10月16日云南昆明,有游客发文吐槽,昆明一咖啡店拒绝孕妇上厕所,竟然要求付费十元才能上。
据津云视频报道,游客在点评中表示,店家大声呵斥孕妇态度极其恶劣,如果不对外开放厕所为什么问厕所在哪里要说在二楼,为什么不事先说明不准去,是不是因为没有看到在店里消费,就开始态度恶劣了呢?还称对方拿出手机全程录自己,侵犯肖像权。
事件发酵后,咖啡店方发布视频称,这位孕妇一早来借用厕所,当时刚开张,就让其使用了卫生间。中午,她第二次来借用厕所,而且并没有询问店员,店员提醒卫生间不对外开放,并告知外面有公厕,对方称自己是孕妇憋不住了,要怎么样?
后续两人发生争执。随后被孕妇和其同行男子辱骂,并拍视频发布网络,对店进行差评。对方则称:公共厕所被锁起来了才来的咖啡店,是商家态度恶劣在先。
网友吵翻:不是谁先说谁有理
对此,有人表示,孕妇一行人做法不合适,私人咖啡厅没有义务出借厕所的义务。
刺桐冰凌:还拍照发出来,得亏店里有监控,太坏了这两个人
毅淇de火龙果:虽然是孕妇,但确实也得经过店员许可才能去厕所,人家不同意就闹这也有些过分了,不能因为是孕妇就特别优待你,别人对你照顾不是别人应该做的,人要懂得感恩。
潘一先生:尊重是别人给的,不能理直气壮地硬要吧。
也有人表示,顺便消费或许能解决矛盾,毕竟商家也要赚钱。
奔跑着的月亮:顺带消费一点东西不就好了,不能无止境消耗别人的同情心还道德绑架。
蛋饼和里脊肉最配哦:不是理所应当,你可以客气一点或者买个饮料,态度好一点。
没有生生:一个饮料的事,非给自己找不痛快。
也有网友表示,两方都有问题。
我行我幸我最棒:孕妇的行为确实有点过了,毕竟两次都去同一家,不过厕所这个问题,我们这的要求是临街的店铺,如果有厕所有义务借给路人,当然一般情况下没有人免费去同一家两次。
2020涂:要是我我是随便她上的,我开店扫地阿姨天天来倒开水上厕所,她自己带出来的水不够喝。帮助别人也是功德无量。
南极阿柴噜噜噜:两边都不太行。
商家厕所,一定要开放吗?
据海峡都市报此前报道,宾馆、饭店虽是公共场所,但其内的厕所,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厕,它不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而是有关投资方花钱建造的内部设施,既如此,投资人、经营者有权决定厕所供哪些人使用,不供哪些人使用。
当然,宾馆、饭店是公共场所,它们的厕所也可以向公众开放。但“可以”不等于“必须”,是否对公众开放,应由厕所所有者或管理者说了算。老百姓可以呼吁、政府部门可以鼓励这些厕所开放,但不宜强行要求开放。
来源| 新闻晨报 刘一鸣 综合报道
转载请注明来自语言学习,本文标题:《商家拒绝孕妇上厕所,还要付费10元?视频公布后,网友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