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中学生小徐痴迷游戏
他用母亲的身份证信息
进行了实名认证,在游戏期间
小徐趁母亲不注意
用母亲的微信购买了多件游戏道具
总共花费了近5000元
小徐母亲将收款方告上法庭
要求两公司退还小徐所充值金额
并按照三倍责任赔偿其一万四千余元
据悉,小徐在11岁时就曾用母亲手机
在多款游戏中充值过一万余元
后经诉讼获得了全额退款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小徐主动绕开防沉迷系统
其监护人未严格引导管理未成年人上网行为
是充值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
此外,小徐此前已发生过大额充值行为
并多次偷用母亲微信转账进行游戏消费
说明其监护人在教育引导小徐
理性上网方面存在不足
对于充值行为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
一审法院酌定二被告公司
退还小徐已消费的充值款2000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小徐及其母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北京四中院二审认为
小徐及其母亲主张返还充值款项
指向的是充值行为的无效
而该充值行为得以实现的最根本原因
是其监护人对自身手机设备、微信账号和支付密码
未尽到及时监管义务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目前该案二审判决已生效
网友有话说
@Th*****ds:一而再再而三的支付,家长难道毫无察觉吗?
@陈*****er:现在的孩子也太难管了,居然都知道绕过未成年人监管了
@夏*****然凉:都以为起诉了就能全额退,家长思想上松懈了
@叮*****心:家长还是要肩负起监管责任
法官说法
当前,在网游防沉迷实名认证模式下,仍有不少未成年人通过冒用身份、租号等方式积极追求绕过防沉迷机制。当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游戏充值时,对于其中超过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相适应的部分,监护人可以主张退回充值金额,不少家长因此得以挽回一些损失。
不过,法律的保护与网络平台针对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的便捷不能成为家长忽视自身监管职责的借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可见,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网络游戏、消费行为均需从用户掌握的终端设备发起。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网络活动的安排,对终端设备、网络账号、支付工具的管理,是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上网、预防沉迷网络和非理性消费的重要环节。该案中,小徐的家长认为责任仅在于网络平台和游戏方的实名认证技术漏洞,却忽视了自身对手机设备、支付密码等疏于管理这一问题,且在类似事件此前已经发生过的情况下,继续怠于履行对未成年人用网的管理职责。
法官提示,在帮助孩子正确用网、养成健康游戏行为的过程中,家长始终是第一责任人。纵然事后监护人可以依法申请退款,但切莫对“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机制”产生依赖。要想切实解决孩子的游戏沉迷问题,离不开家长的参与和监督。
极目新闻综合人民法院报(作者:刘津宁)、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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