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东北雨姐”在其直播间销售的红薯粉条被质疑掺杂了木薯淀粉,此事件引发了广泛讨论。据悉,这批问题粉条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生产。10月10日,朝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询问后表示,检验结果显示粉条标签存在虚假标注,但具体成分比例尚不明确。目前,该县已组建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相关媒体报道指出,“东北雨姐”直播售卖的红薯粉条中加入木薯淀粉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监管部门正在评估这一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涉及金额巨大,案件可能转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日,“东北雨姐”的商品橱窗中所有商品被下架,包括非红薯粉条产品。尝试联系商品页面显示的商家客服时,他们均表示与红薯粉条事件无关,拒绝置评。随后不久,商品橱窗完全清空。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和销售标签虚假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乃至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而故意在产品中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除了会被要求停止生产和销售、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外,还可能遭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严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在接受采访中强调,“东北雨姐”未在标签上准确标注产品成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同时也触犯了产品质量法中的相关条款,或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极端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刑事追责。
一位来自中部省份基层市场监管局、专注于食品执法的丁女士分析,此案可能依据食品安全法或产品质量法的不同条款定性,具体决定取决于当地监管机构。她还提到,不仅生产方要承担责任,如果经营者未能履行进货查验等职责,同样会受到法律追究。考虑到木薯粉条本身并不危害人体健康,此类事件通常以行政处罚结案。
针对召回问题,丁女士指出,由于这属于标签造假,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主动发起产品召回,但实际操作中,能否成功召回往往取决于企业是否愿意合作。
付建律师则建议,受骗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东北雨姐”退一赔三。此前,一名打假博主声称在“东北雨姐”直播间购买的红薯粉条不含红薯成分,并在上门维权时遭遇冲突。对此,“东北雨姐”已公开道歉并承诺退款处理,同时表示送检样品中尚未检测出红薯粉和木薯粉的具体含量比,但确认产品中的二氧化硫等指标符合安全标准。
生产厂家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承认在红薯粉条中添加了木薯淀粉以增加粘度,否认完全不含红薯成分。而“东北雨姐”之后删除了部分道歉视频,仅留下一份声明。国庆假期期间,网友发现“东北雨姐”的拍摄基地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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