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海关总署对外发布:近日,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查验关员在对一批申报为“扳手套装、钉子等”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所申报钉子实际为射枪钉。经鉴定,该批射枪钉内含火药,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共计98万发。
海关提醒:
企业出口射枪钉等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须如实申报,经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后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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