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评议:泉州亚新获点球判罚错误
10月8日晚,中国足球裁判委员会完成了2024赛季第二十四期裁判评议工作,集中审议了6个源自俱乐部申诉的判例,涵盖了足协杯、中超、中甲和中乙赛事。评议结果显示,其中有2个案例被判定为裁判误判。
此次评议会议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特别邀请了两位足球社会监督员,他们来自社会与媒体界,以及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旁听。会议采用了集体讨论结合个人意见的模式,最终得出了以下评议结论:
第一个案例发生在2024年中国足协杯半决赛,山东泰山对战成都蓉城的比赛第64分钟。成都蓉城31号球员在一次反击中与山东泰山21号有身体接触,被判犯规。评议组大多数意见认为,这次接触属于正常范围,不应判罚犯规,因此原判错误。
第二个案例同样出自该场比赛的第90分钟,山东泰山5号进球有效,尽管助理裁判和VAR均未发现越位问题。评议组经审议确认,所有参与进攻的球员均未越位,裁判与VAR的操作合规,维持进球有效的判决。
第三个案例是中超联赛中成都蓉城对阵梅州客家的第27轮比赛,关于角球引发的进球是否有效。评议组一致认为,VAR正确介入并改判进球有效,因为球实际上并未完全出界。
第四个案例涉及中甲联赛无锡吴钩与辽宁铁人的比赛,无锡吴钩19号在对方罚球区倒地未获判罚。评议组大多数人支持原判,认为防守方的动作不足以构成犯规。
第五个案例是中甲南京城市与石家庄功夫的比赛,石家庄功夫28号的进球有效性。由于视频角度限制,评议组支持裁判现场判断,即进球有效。
最后一个案例来自中乙联赛泉州亚新对北京理工的比赛,北京理工门将在罚球区内与泉州亚新球员发生接触,被判罚点球。评议组多数认为门将动作合法,触球清晰且无犯规,原判罚点球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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