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海东市委原常委、互助县委原书记强建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强建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担任部门、地区“一把手”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带头违规吃喝,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打麻将敛财;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强建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强建海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总台记者 李瑨 姚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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