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发生了多起野猪下山毁物伤人事件。10月底,在门头沟区,一头受伤的野猪甚至闯入了居民家中。
记者采访发现,曾经因为数量稀少而被列为北京市一级保护动物的野猪,近些年来种群迅速壮大,在密云、怀柔、延庆、昌平等深山区,野猪下山破坏农田、啃食庄稼的现象越来越频繁,拖家带口在村口“遛弯儿”、惊吓到村民的事也并不罕见。如何对待野猪,正成为本市生态建设的一个新课题。
破坏力强 一夜之间毁掉几亩田
近日,记者来到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时,林业站的工作人员正在玉米地里定损,糟蹋玉米的正是野猪。“野猪下山从七八月一直持续到十月底,玉米从刚长粒到秋收,都有可能遭啃食。”这位工作人员说。
记者探访时,56岁的村民于桂平一直坐在田埂上叹气。今年,她家有近三分之一的玉米地被毁。“早些年,野猪还只敢在夜里偷摸到庄稼地里啃玉米,现在可倒好,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来抢吃的。”于桂平说,还好今年夏天雨水多,山上的榛子、橡子结了不少果,野猪的口粮也多了起来。要是碰上干旱年景,野猪下山觅食的频次会更多。
多位村民都向记者介绍,野猪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春天播种时,野猪会进田里吃种子,最严重时,农民要补种两三回。等种子发芽后,野猪就撤回山里,不干扰庄稼生长。秋天收获前,它们会“掐点”回来。
黑豹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李理这样形容野猪毁地的场景:“它们用腰蹭玉米秆,如果发现很沉,就知道是成熟了,直接把秆咬折。一夜之间就能毁掉几亩地的玉米。”
农户们不得不绞尽脑汁跟野猪“过招”,比如扎草人、挂布条,在田地里放置电子设备,希望用声音吓走它们。起初还有些作用,后来野猪发现这对它们没有实质的伤害,胆子就越来越大。
密云北部的村民有着同样的烦恼。今年以来,石城镇、不老屯镇等地均收到了农户提出的野猪毁地补偿申请。
屡屡现身 下山“打秋风”成常态
清冷的初冬,京郊山区的村子总算告别了“野猪之患”。随着秋收的完成,野猪对村庄不再有太多留恋,躲进了深山中。
“我们感觉野猪越来越多了,它们年年下山。”喇叭沟门满族乡的一名村民告诉记者,有些野猪是单独行动,有些则是全家一起出动。有村民还曾见过一只大野猪带领着七只小猪在村口溜达,它们甚至在村口草丛里搭了窝,建立了山下的临时“据点”。
市园林绿化部门的信息显示,野猪喜欢栖息于山林、灌丛以及山谷、溪流附近,其体形似家猪,全身披棕黑色绒毛,并掺杂有刚硬的针毛,在房山、门头沟、延庆、怀柔、密云、平谷等地都有分布。2000年以前的调查显示,全市的野猪约有50头;到2018年,这个数字上升为1000。此后,政府部门没再发布相关数据。
采访中,多位村民和林业站职工都做出了同样的判断:野猪种群在持续增加。十年前,它们零零散散出现在森林茂密的深山里,而且只在秋收前后才下山觅食。但如今,农田里、盘山路上,常常能见到它们的身影,下山的时间也不限于秋季了。
引发深思 人和野猪该怎么相处
野猪为什么越来越多?李理分析说,这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野猪的繁殖能力强,一窝能生五六只,成活率也很高;其二,野猪适应能力强,不太挑食,嫩芽、野果、鸟蛋都爱吃;其三,野猪的天敌——华北地区的顶级捕食者华北豹、狼的数量稀少,所以野猪种群能够迅速壮大。
自然生态的恢复和市民保护意识的提高,也是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的重要原因。数据显示,本市1980年的森林覆盖率仅为12.8%,随着连年植树造林,森林覆盖率提升到了44.9%,山区的森林覆盖率更是高达67%。
近些年,随着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市民不去主动伤害野生动物,再加上严格的法规保护,野猪快被“宠”坏了,下山觅食愈发有恃无恐。
面对野猪数量的增长,野保专家的态度也很复杂。一方面,野猪的确侵害了村民的利益;另一方面,野猪确实对生态有一定贡献,比如,它们在林间用嘴拱地找食时,能起到松土的作用,其粪便还可以传播种子,这样一来就促进了森林的健康更替。从更大的生态系统来看,野猪也占据着比较重要的生态位——它是大型兽类的重要食物。眼下,本市启动了“迎豹回家”计划,野猪种群数量上升之后,有可能吸引华北豹的回归。
支招
遭遇野猪这样避险
野猪种群越来越壮大,会不会靠近城区,给市民安全带来隐患?对此,专家们表示,在远郊村庄,野猪有进村、进院的可能,但目前野猪进城的可能性较低。
野猪通常在清晨和黄昏出来活动,市民进山游玩,如果在这两个时段去人迹罕至、林木茂密、未进行旅游开发的深山区域,有可能会和野猪狭路相逢。
如果和野猪狭路相逢,该怎么办?四座楼集体林场坐落在平谷的山坳里,野猪常在这里现身。林场负责人张继超道出了遭遇野猪时的经验:千万不要因为猎奇而尾随、拍摄野猪,应第一时间远离;远远看到野猪时,先别慌,撒腿就跑不是第一选择,更不要跟它对视,能爬树就爬树,不会爬树的话,可以侧着身子一点点挪,直到远离野猪的视线。
野猪的四肢很发达,比人跑得快。但它后腿长,奔跑时屁股撅着,没有转弯能力,下坡路容易栽跟头。一旦野猪出现攻击动作,可以跑蛇形下坡路。
链接
野猪“地位”变迁史
1989年 本市制定市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野猪位列其中。
2000年10月 野猪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2008年 野猪从北京市一级保护动物降级为北京市二级保护动物。
2009年《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施行,野猪毁地在可补偿范围内。
2023年 野猪被调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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