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反映入职后频被转岗最终离职,德州齐河涉事国企:其能力有限

员工反映入职后频被转岗最终离职,德州齐河涉事国企:其能力有限

facai369 2024-11-25 娱乐 995 次浏览 0个评论

近日,德州网友刘先生拨打德州“鲁网·民生帮办”的新闻热线称,自己从外地应聘到德州市齐河齐源润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车间主任的工作,但在其工作期间频繁被要求转岗,不接受转岗要求则被要求主动离职,10月30日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要求隔天办理离职手续,而且没有任何赔偿,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网友刘先生求助到鲁网·民生帮办的记者,希望能够帮助协调解决自己遇到的难事。

据刘先生讲述,2024年5月5日,他入职了德州市齐河齐源润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并与齐河齐源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因其有多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入职的岗位是车间主任,主管生产,兼采购、运营、销售等工作。不过,入职后他发现该公司生产流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车间工人虽然很多但熟练工很少,导致产能上不去;在进行成本核算工作时,有些业务根本无法收回成本。此外,他认为该公司在业务中还存在其他一些违规行为。

为此,刘先生称其曾多次与公司沟通,但双方没有达成共识。9月20日,公司对他做出了转岗的要求。在转岗后,刘先生从原本负责两个车间改为负责一个车间,薪资没有变化,仍负责生产工作。刘先生告诉记者,有些订单还未签订合同只有意向就生产出来了,生产的不合格率达到11%—20%。10月29日,刘先生再次被要求转岗,转岗至业务或者一线工人,如果不接受转岗可以主动离职。

对此,刘先生表示不满,并前往相关监管部门,但第二天便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刘先生在次日前来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刘先生提出,在工作期间他每天需工作10个小时,而且全年无休,没有任何加班费用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刘先生要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给予补偿,并足额支付当月工资及五险一金。“现还有部分工资、绩效及住房公积金还未结清”。

为了调查事情真相,鲁网记者随即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他告诉记者,刘先生因工作能力有限,无法完成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所以进行了转岗,而且刘先生存在“越级上访”的问题,并且在工作过程中多次打架斗殴,造成单位的经济损失。针对刘先生提出的生产核算问题,李先生表示单位对客户是进行长期维护,综合评定得出的价格,不存在他说的问题,并指出是因为刘先生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所以扣发部分工资,绩效和公积金也即将结清。

记者发现,在公司发给刘先生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告知其存在多条违规行为,但对此刘先生并不认同。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朱鑫秒律师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确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员工已经发生了上述解除通知中所述的行为。

截至发稿前,双方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鲁网记者将持续关注,希望能促成纠纷的解决,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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