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变女友,借款不还!法院判了

保姆变女友,借款不还!法院判了

facai369 2024-11-06 娱乐 302 次浏览 0个评论

雇佣保姆到家中从事家政服务

是如今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有时保姆会跟雇主发生感情关系

甚至还会发生一些法律纠纷

这些现象并不鲜见

家住海南临高的王先生

就和保姆处成男女朋友

女朋友在同居期间

以多种理由向王先生借款18万余元

仅偿还5.6万余元后

就一直推脱不还

保姆变女友,借款不还!法院判了

无奈之下

王先生将其起诉至临高县人民法院

近日

临高法院认定借款事实有效

判决该女子偿还王先生11万余元

案情经过:

保姆变同居女友,多次借款不还被起诉

家住临高的王先生是一名单亲父亲,带着儿子小王一起生活,但是工作的繁忙让他对儿子照顾有点力不从心。在朋友的介绍下,王先生找了阿丽来家里当保姆,每个月给阿丽5000元工资。

阿丽来到王先生家后,将王先生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王先生和小王对阿丽十分满意。在相处当中,王先生对阿丽日久生情,阿丽也没有拒绝王先生,两人顺理成章地成了男女朋友,并开始同居。在同居过程中,阿丽以自己拖欠信用卡贷款需要还款、孩子上学需要费用以及其在海口某学校开设学生托管所需要资金为由,陆陆续续向王先生多次借款,共计18万余元。之后,阿丽通过微信转账偿还王先生借款5.6万余元。

王先生认为他和阿丽是男女朋友关系,应该相互信任,所以每次借款给阿丽时都没有要求阿丽出具借条,仅仅只是通过微信转账和银行转账的方式借款。在借款期间,王先生因为生意原因,急需资金周转,便想让阿丽还款来周转一下,可阿丽借口称钱都放在生意上要等有现金后才能还款。随后,阿丽自己书写结算单,写明她总共向王先生借款18万余元,已还王先生5.6万余元,还欠王先生13万余元。写完结算单后,阿丽给王先生承诺了还款日期,但到了还款时间却一拖再拖。其间,两人的感情也开始破裂,最终以分手告终。王先生多次追讨无果,无奈之下将阿丽起诉至临高县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借款事实有效,偿还11万余元

临高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并采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法庭上,王先生出示阿丽借款13万余元的微信转账记录,以及借款4万余元的邮政银行转账记录,并提供聊天记录证明4万余元是因为阿丽称自己需要用钱,王先生让其朋友通过邮政银行转账的方式将4万余元转给阿丽的,还出示了阿丽亲手写的结算单和双方的借款录音。

阿丽在庭上表示,她没有向王先生借款,如果自己向王先生借款,那么王先生应该有借条作为依据,而不是什么结算单,自己也没有到王先生家当过保姆,王先生出示的微信转账只是同居期间的共同支出而已。阿丽还称,王先生在庭上拿出来作为证据的录音是因为王先生每天打电话、发微信及短信给她,她为了缓和气氛才说出了录音的内容,录音的内容不是她的真实表达。随后,阿丽在庭上出示了她帮小王交学费的1万余元单据。

临高法院经审理认定,在王先生阿丽二人同居关系存在期间,阿丽共向王先生借款共计为13万余元,王先生在此期间均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借款支付给阿丽。因案外人欠王先生4万元,王先生要求案外人偿还并且将该欠款支付给阿丽。案外人通过邮政银行转账的方式将4万余元支付给阿丽。阿丽共计向王先生借款18万余元,阿丽对上述借款均没有约定偿还期限,对支付利息也没有进行约定。其间,阿丽帮王先生的儿子交纳了学费1万余元,法院认为应从借款中扣除。

法院认为,王先生分别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借款共计17万余元支付给阿丽,无论王先生和阿丽是雇佣关系还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并且王先生和阿丽已经进行了结算,并由阿丽亲笔出具一份清单给王先生,确认阿丽已经偿还王先生借款5.6万余元,临高法院确认了阿丽尚欠王先生借款11万余元。王先生和阿丽虽没有约定借款期限,但王先生已经通过电话等方式多次要求阿丽偿还借款。

最终,临高法院判决阿丽在10日之内偿还王先生借款11万余元。

律师说法:

保姆变女友存在多种法律风险

雇佣关系支出和同居关系支出怎么区分?对此,海南瑞伊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积祯表示,雇佣关系转换为同居关系后,就不存在雇佣关系了,自然就不存在支付劳务费。所谓雇佣关系就是受雇者提供劳务谋取利益,雇主接受劳务并支付劳务报酬。在该案中,双方当事人之前是雇佣关系,但由于后来产生了感情又同居生活了,那么从开始同居生活开始,那么双方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就属于同居支出,因为双方已经脱离了雇佣关系。该案中,在同居关系中提出借款,依旧要依约依法偿还的。

陈积祯提醒,现在社会发展迅速,各种社会现象层出不穷,保姆变女友甚至妻子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可是这背后存在各种法律风险。首先,如果保姆是已婚女性,与雇主以夫妻名义同居,雇主可能涉嫌重婚罪。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保姆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雇主领取结婚证或以夫妻名义同居,保姆和雇主都可能构成重婚罪。其次,如果保姆与雇主同居甚至结婚可能涉及财产风险。如在保姆与雇主未结婚的情况下,保姆和雇主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样雇主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就容易遭受损害。如雇主与保姆领证结婚,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协议,保姆(妻子)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也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分配遗产。此外,保姆与雇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雇主的养老金、退休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陈积祯表示,特殊情况下,保姆还可能会偷偷转移雇主的财产涉及盗窃、侵占诈骗等犯罪行为。保姆变“女友(或妻子)”背后的法律风险包括重婚罪、财产分配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盗窃、侵占诈骗等犯罪行为。

作者:李成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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