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住房政策迎来重大调整。自1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限提升至100万元,并取消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潜力,帮助更多缴存职工实现从“有房住”到“住好房”的愿望。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房地产工作会议精神,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全面提速向好,克拉玛依市于10月23日开始实施《克拉玛依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该措施有效期两年,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升房地产市场活力、优化政策执行标准四个方面入手,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降低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以及落实人才购房补贴等。
此外,措施还涉及合理安排用地供应,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加快存量用地开发,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力促进商品房消费,推进住房以旧换新,支持优先去化存量商品房,允许依法依规改建商品房,提升市场活力。措施还包括优化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合理确定和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改革、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发展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交房即交证”和“带押过户”等内容。
克拉玛依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用足用好房地产政策措施,强化市场监测分析,继续开展房交会、团购优惠等促销活动,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切实把利好政策措施转化为惠企惠民的实际举措,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助安居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更多的购房和租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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