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发文称,一名28岁的女子小娟(化名)在代孕过程中遭遇困境。小娟刚生育完3个多月,因经济困难经人介绍到成都做代孕。她在贵阳接受胚胎移植后被机构怀疑非客户胎儿,血值检查未达标,代孕机构决定放弃并让她回家。然而,小娟回家后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她借钱买票返回成都与代孕机构沟通,但对方将她拉黑。
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小娟所涉及的代孕机构负责人“王总”,但未能接通电话。随后,记者将此事反馈给成都武侯区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已记录并将调查,建议当事人报警处理。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认为,代孕行为违反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不被法律认可。代孕女性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代孕机构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否则将面临警告、罚款及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至于代孕女性的维权问题,由于代孕行为本身不合法,维权途径有限。代孕女性若在代孕过程中受到伤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在实际操作中维权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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