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自觉抵制丑书和怪书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通知》。通知强调,学校应确保课堂板书、教学课件、指示牌、标语、宣传栏及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自觉抵制忽视汉字书写规范、技法和审美特征的行为,避免故意将汉字笔画和结构进行粗俗或草率的变形,即所谓的“丑书”和“怪书”。此外,还要求师生在正式写作和公共场合中避免不当使用谐音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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