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峻
通讯员 满潇 罗潇 张紫薇
一次酒驾被查违法行为将被终生记录,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3年内4次以身试法,成了名副其实的酒醉驾“钉子户”。近日,驾驶人姚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汉蔡甸交警查获,这一次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
2024年10月20日下午3时15分,蔡甸区交通大队二中队民警陈宇、吴冕带队在檀黄公路新民小学门前路段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号牌为鄂A2XXX0的白色小型轿车在距离卡点150米处,突然右转后朝小路驶去。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即带队追赶,驾驶员慌不择路之下将该车开进了死胡同,被民警拦截。快筛棒提示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然而该男子百般抗拒,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方才承认“我喝的是白酒,怕是个醉驾,我之前还酒驾过。”
经检测,该车驾驶员姚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查其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不仅是姚某提到的“前一次酒驾”,自2022年起,姚某三年内连续三次因酒驾被查处,最近一次就在短短3个月前,是名副其实的酒醉驾“钉子户”,驾驶证早已被注销。随后,民警将其带往武汉市汉阳医院醒酒中心。经检测,姚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7.99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
民警对姚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禁驾五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予以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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