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孙苏皖)10月23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一对父母因不愿抚养幼女,持续打官司8年。经法院调解,男方同意继续抚养,女方提高抚养费至每月5000元并增加陪伴时间。
2015年1月,欢欢(化名)出生。2016年5月,欢欢1岁4个月时,父母离婚,她归爸爸抚养,妈妈定期支付抚养费。此后8年里,欢欢爸爸因女儿抚养问题,多次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增加抚养费或变更由女方直接抚养。
经审理,对欢欢爸爸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对欢欢爸爸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求,法院给予了部分支持。其间,欢欢妈妈还因探望问题,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2024年4月,欢欢爸爸以身体不好及收入降低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变更由女方直接抚养。案件审理过程中,欢欢爸爸多次发表过激言论,坚持要求女方抚养女儿。欢欢妈妈在答辩中表示已再婚再育,家庭环境不具备直接抚养女儿的条件。此时,欢欢已9岁。
栖霞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庭前调解。面对双方因抚养产生的重重矛盾,以及均拒绝直接抚养女儿的困境,承办法官首先口头向双方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双方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劝导双方从最有利于子女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好抚养子女的问题。
通过庭前调解,双方抵触情绪有所缓解,但仍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栖霞法院依托“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站,择期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使双方进一步认识到父母要正确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及监护职责。同时,就双方自离婚后围绕抚养问题一直产生矛盾的心理因素,联合区妇联,委托第三方心理辅导机构,对双方的心理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结合心理评估报告,对男女双方均进行了心理疏导。
最终,双方经过多次心理辅导慢慢打开心结,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就女儿的抚养问题达成了符合双方实际的调解方案,即仍由男方直接抚养女儿,女方提高抚养费至每月5000元并增加陪伴时间。案件调解结案后,栖霞法院进行了回访,了解调解之后的履行情况以及未成年人目前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并就如何抚养子女以及履行好调解协议给予了温馨提示。
转载请注明来自语言学习,本文标题:《南京一对父母因不愿抚养幼女,持续打官司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