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演出市场的火爆让“开票即售罄”现象频繁出现,这也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机会。湖北省广水市检察院最近对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2024年3月20日,小明得知同学小司想购买演唱会门票,便向其推荐了自称某文化公司工作人员的高某。高某声称有渠道可以免费升级座位,但需支付最高票价,他会退还差价,每张票还需支付200元手续费。小司信以为真,在高某处购买了12张门票,共支付两万余元。
然而,小司后来发现这一切都是骗局。原来高某早已从文化公司离职,朋友圈中的演唱会工作证和门票图片均是从网上下载的。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高某冒充文化公司员工,以能购买明星演唱会门票为由,骗取包括小司、小明在内的多人共计14万余元。随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审查卷宗时发现,受害者中有些是高某的朋友或亲戚,或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人。面对检察官的提审,高某承认自己因欠债而利用他人信任进行诈骗。他表示:“我在外面欠了20多万元,平时靠兼职挣钱。他们来我这里买票一般都买得比较多,所以我想用这些钱周转一下。”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对高某进行了法律教育,让他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引导其认罪认罚。同时,检察官要求高某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最终高某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并获得了谅解。
广水市检察院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证据确凿。鉴于高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建议对其减轻处罚。今年8月22日,广水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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