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曝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家长集体不满。家长们表示,整盆肉都散发着臭味。10月19日,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涉事鲜猪肉片经检验为不合格,原因是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猪肉变质。相关部门依法对长丰学校校长和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并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责令食堂承包企业停止经营,并合计处罚578万元。此外,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也被停职检查。
捍卫校园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此次事件中,从学校到校长,从食堂承包企业到食材供货商,再到当地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被追责,给了家长和公众一个交代。这种全链条问责再次警示了校园食品安全红线的重要性,也为类似问题的处理树立了榜样。
然而,处罚并非最终目的,关键在于通过严明问责唤醒更多责任主体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敬畏心,实现以罚促改、以罚促安。通报中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如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等。但这些要求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仍面临复杂性。尽管相关法律、政策和专项治理已经相当完善和细化,但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差距仍然显著。如何真正将规范和标准落到实处,遏制侥幸心理,减少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依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例如,通报中提到的一些细节令人惊讶:学校在今年8月委托相关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也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此前已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组织监督抽查考核;各地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承包经营企业信息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但在涉事学校中,这些规定几乎全部落空,暴露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的真实状况。
另一个令人震惊的细节是,涉事食堂承包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两项,并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这意味着其根本不能作为食堂承包主体。这种公然违规行为背后的底气何在?学校将食堂“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做法,让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不仅会让家长失去信任,也会打击人们对校园食品安全的信心。
归根结底,如果学校连让学生放心吃饭这一基本问题都无法解决,又怎能期望它能搞好教育?这背后的问题不仅仅是学校的“良心”问题,更需要从治理体系层面进行反思,避免空转,走出“不曝光就没有问题”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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