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物业称收不齐物业费3年亏70万 房屋质量问题引争议

宁波一物业称收不齐物业费3年亏70万 房屋质量问题引争议

facai369 2024-10-19 新闻动态 217 次浏览 0个评论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亭湖名庭小区物业近日发布公告,称由于小区物业服务费收缴率偏低,公司近三年累计亏损70余万元,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约。公告显示,小区于2018年12月交付,总建筑面积6027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7734.6平方米,共538套住宅。小区核定物业费标准为每月1.48元/平方米,商铺为每月2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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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名庭小区物业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小区全部房子都已售出,但常住的业主只有五六十户,入住率仅10%左右,交物业费的业主比例也只有60%至70%。同时,小区缺少店面房租、停车费等收入,即便将物业费收齐,物业管理仍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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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对物业退场决定有不同的看法。业主赵先生认为,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与房屋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有关。小区多处楼栋出现顶部漏水的情况,有住户家中墙壁也漏水。赵先生家的房子今年开始渗水,物业以缺乏经费为由未进行修理。他表示,会等到问题解决后再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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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在一份“告全体业主书”中回应,小区房屋质量较差,如屋顶漏水、外墙起鼓脱落等问题引发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导致一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目前,小区正在进行住房维修,但只能解决部分问题,其他房屋质量及物业费拖欠问题要求物业在合同终止前予以基本解决。

溪口镇班溪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亭湖名庭小区确实存在一些遗留问题,住户们反映过房屋质量不佳。社区将与小区沟通如何处理,并帮助居民解决问题。社区负责人单女士表示,小区入住率较低,周边配套设施也不够便利。她将到小区了解具体情况,确定是维持现有物业还是聘请新物业公司,以解决居民的问题。

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小区居民发现物业服务不到位,在成立业委会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与物业企业合作。如果物业坚持要退场,也可以由业委会出面重新聘请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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