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被曝食堂的猪肉有臭味,疑似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次日,官渡区通报称,现场待加工猪肉感官气味异常,有关部门已对涉事学校、企业立案调查。
该校一名学生家长表示,官渡区长丰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师资和教学质量尚可,每年学费约2万元。孩子在食堂吃中餐和晚餐,每餐费用为14元。今年开学后,孩子多次提到食堂饭菜不好吃,口味偏麻辣,还出现了肠胃不适和拉肚子的情况,但当时并未想到是食材问题。据他了解,此前也有其他学生出现类似情况,家长们曾向学校或老师反映过,希望这次食堂问题能得到解决,保障大家的饮食安全。
另一名家长也证实,孩子经常抱怨学校饭菜难吃。
官方通报显示,10月16日中午,在接到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猪肉有异味的问题反映后,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体育局立即赶往现场。初步调查显示,现场待加工猪肉感官气味异常,执法人员对食堂食材进行了查封,并组织开展检测和溯源工作。目前,已对涉事学校和企业立案调查,学校食堂已停止供餐。两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置,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事发当晚,官渡区长丰学校的餐饮由另一家企业提供。
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食堂属于委托经营,初步检查发现供餐公司证照齐全。对于食堂供货商或承包商的身份及招投标是否公开规范等问题,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和官渡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暂时无法给出准确回复。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介绍,如果进一步调查证实相关猪肉确为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均构成违法,食安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此外,《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如果调查发现相关企业、供应商明知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情节严重,相关人员和企业还将面临刑事追诉,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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