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惠州一外卖小哥送餐,拉动店家玻璃门,玻璃门移动后突然破碎,致其手受伤。店家表示,小哥没有看到门上有锁,导致事情发生,该门价值1200元,要求小哥出一半费用600元。小哥称,该门上贴了外卖的标识,加上光线灰暗没看到锁,所以才走此门;他不同意出钱,认为是店家全责。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认为,商家的措施难以让小哥认识到玻璃门已坏或禁止通行,主张小哥来承担一半的费用恐难获支持。小哥手臂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可按规定向商家主张医药费。
玻璃门移动后突然破碎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反映,广东惠州一外卖小哥送餐进入一店家玻璃门时,玻璃门突然碎裂,小哥手臂被划伤,门店要求外卖小哥赔偿600元。监控视频显示,该玻璃门有两扇,上面挂有一把U型锁,门内的帘子关了一半多,灯光外露较少。
视频显示,小哥拉动一扇玻璃门后,被牵动的另一扇玻璃门突然破碎,碎玻璃落到其手上。小哥称,该虽不是正门,但门上贴了外卖标识,同时里面窗帘关了一半导致灯光暗,没看到上锁,所以才选择进入。
10月14日,商店负责人黄先生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小哥没注意到门上锁,导致玻璃碎了。换新门需要1200元,希望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外卖小哥的费用由外卖平台的保险公司赔偿,但外卖员却不同意,坚持认为是门店的全责。
律师:
让小哥承担一半费用恐难获支持
此事中,玻璃门破碎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小哥是否该承担一半费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表示,视频显示,店家将破碎门上锁(标识外卖),外卖小哥送餐时没有踹门、暴力拖拉、过度用力等不当开门行为,玻璃门是在正常使用下破裂。
姚志斗表示,店铺方作为对外开放经营的场所,其有义务保障到店顾客的人身安全。本次事件中,若是该玻璃门在使用时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或者禁忌,店铺方应明确告知、提醒来店顾客,“比如此门已坏禁止推拉、此门已锁玻璃易碎等;或者安排店员帮顾客开关门;或者安装防撞、减速或者限制角度的安全装置等,不应让通行人产生误解。”
姚志斗表示,据小哥和店铺方的表述,店铺方在已知晓玻璃门有安全隐患情况下,仅仅通过标注外卖、上锁的措施进行提示,再加上发生时门帘拉上一半、视线暗,故不能过分苛责通行人能认识到玻璃已坏或此门禁止通行。因此,应以一般平常人的正常行为来衡量,小哥无过错的情况下,商家主张小哥来承担一半的费用恐难获支持。
小哥可依法要求商家支付医药费
小哥的手臂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其医药费谁出?姚志斗表示,小哥与外卖餐饮平台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工伤。
姚志斗表示,外卖小哥正常拉门,被商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玻璃门划伤,造成其人身健康受损,根据《民法典》“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可向商家主张医药费。
来源 | 潇湘晨报
转载请注明来自语言学习,本文标题:《外卖员送餐时玻璃门突然碎裂,商家要求外卖小哥赔偿600元,律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