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国企盘中上行,渝农商行、洪城环境、建发股份、淮北矿业、北京银行等多股上涨,红利国企ETF(510720)涨超1.5%,上市以来连续6个月官宣分红。
消息面,10月12日,国新办财政部发布会召开,公布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内容包括:1、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2、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3、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购存量房、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等。
相关机构表示,总体来看政策表态积极,直面当前经济运行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问题。化债方面,近年来税收增长和卖地收入面临压力,用于民生和投资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受到挤压。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置换,也有助于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支持经济发展,利好央国企板块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10月10日,红利国企ETF(510720)发布第6次分红公告,本次分红方案为0.040元/10份基金份额,分红比例0.4%。权益登记日为10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0月18日。这也是红利国企ETF自5月上市后连续第6个月分红。有望帮助用户实现落袋为安,带来更好的投资体验。
注:市场观点随市场环境变化而变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承诺。文中提及指数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的预测和保证。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选择与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3、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评价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料来源: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具体以基金法律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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